文件公告

关于2017年寒假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水建学发【2017】1号)
点击次数:235

水建学发【20171

关于2017年寒假学生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学院各班: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为确保广大学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温馨的春节,现将我院2017年寒假放假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开学时间

2017114日(周六)—224日(周五)放假。225日(周六)—226日(周日)报到注册,227日(周一)上课。

二、学生留离校登记

所有学生一律不得留校住宿19日前必须通过“易班”电脑或手机客户端完成寒假去向填报。

三、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放假前,各班班主任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开展细致、全面的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疾病预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防火、防盗、防诈骗等。同时,要提前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保障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

四、禁止各类非法活动。

节假日期间,严禁酗酒、闹事、斗殴。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以健康、高雅的文化活动丰富假期生活。

五、利用假期开展好亲情教育

寒假期间,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给父母端一杯茶,给父母洗一次脚,为父母做一件家务事,给父母交一份自己的学习计划和目标,回忆父母对自己的养育恩,与父母做一次情感交流”。广大学生深刻体会父母的艰辛,尊敬父母、孝敬父母,时时、事事、处处心存感恩。

六、利用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与招生宣传工作

广大学生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假期返乡期间积极开展各类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文明旅游宣传、社区志愿服务等主题鲜明、贴近群众的假期活动,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学思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社会担当和责任意识。学院各班严格依照学院、学校的有关通知要求,做好我校2017年的招生宣传工作。

七、做好假期值班工作

假期期间,学院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假期值班,学生工作者24小时手机开机,班级负责人积极发挥好学生骨干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汇报制度,遇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汇报。

八、做好返校工作

1. 返校要求。广大学生时刻关注返程票的购买时间,尽早购买返程火车票并在易班上登记好返校时间,班委提前三天返校,需要补考的学生应在开学一周前返校。因事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及时联系辅导员办理请假事宜,不经批准未按时返校者,概作旷课论处。

2. 报到注册。开学一周内,班委收取到校学生的学生证和交费发票到教办注册,未到校者不得代为注册。

3. 召开班会。各班班主任应在开学前一天召开班会,了解学生到校情况,积极部署2017年学生管理工作和班级学风建设,做好补考学生补考工作,严格要求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引导学生尽快进入学习状态。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11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电话:0993-2057205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