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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申报教育部培育建设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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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建设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教思政厅[2017]34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国高校实践教学育人的改革和创新,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相关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分类型开展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根据牵头部门的不同,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分为4种类型。

1.地方政府主导型。以地方政府为牵头单位,整合各方资源,对辖区内高校实践育人工作进行系统规划、整体部署,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建立政策保障体系,根据当地行业、企业、基层社区、高校的发展目标及需求,因地制宜地推动高校实践育人工作。

2.行业企业主导型。以行业企业为牵头单位,在技术咨询服务、产品研发、高端人才培训等方面与高校、科研院所强强联合,依托生产车间、研发基地和创业平台等,构建校企深度合作、产教深度融合的实践育人创新模式。

3.高等学校主导型。以高等学校为牵头单位,高校与当地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基层社区联动对接,依托学校、学科、专业的支撑优势,通过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社会服务、技术服务等方武,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技术支撑、文化支撑、思想支撑。

4.基层社区主导型。以基层社区为牵头单位,利用社区(农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旅游开发、种植技术开发、公益事业活动、关爱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载体和平台,为学生提供实习见习、挂职锻炼、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实习岗位和服务项目。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高校制定本地方、本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计划,先行先试,积极培育。结合当地重点发展规划,吸纳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基层社区等共建省(市)创新基地,完善实践育人体制机制,营造高校实践育人良好氛围。

二、申报基本条件

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申报推荐应建立在地方、高校、基层社区或行业企业切实支持和实质性重点共建的基础上,至少应有一所高校牵头或为主参与,充分体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承担具体实践育人任务,实现服务和引领同步。

l.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向选择应符合国家、行业产业、高校和地方的重点发展规划。

2.各方任务明确,职责清晰,建立了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实践育人机制和载体。

3.从高校实践育人的实际出发,在组织管理、联动对接、基地建设、项目平台、人才培养等方面已做出积极探索实践,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4.承担了一定数量的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有政策支持、经费投入等,汇聚了相应资源要素。

5.牵头高校和主要参与单位在硬件设施、实践平台、人员投入等方面,能够为创新基地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支撑与保障。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1.采取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方式。各省级教育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遴选推荐,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申报。兵团教育局要求我校按照条件认真组织遴选和筹备,选报高等学校主导型、地方政府主导型、行业企业主导型、基层社区(农牧团场)主导型各1个。

2. 学校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校内外联合申报。各学院、相关部门可单独或联合其他校内外单位申报上述4个类型的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1个。

3.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通过此次申报学校将在原有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基础上,认定4个校级“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进行培育建设,建设类型不限,学校配套经费20万元。经教育部授牌认定的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学校配套经费50万元。

四、有关事项

1.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17年10月11日下班前。

2.请各学院认真填写《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并同时将申报支撑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以电子邮件和刻录光盘形式)一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3.  如无申报意愿的学院,必须依据申报支撑材料参照格式(见附件2)报送本学院的实践育人以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深化创业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实施情况(机制建设、平台建设、条件建设等)以及建设成效等方面,以纸质版(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后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

4.  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已列入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推进事项。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实践育人及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情况,作为学院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今后重点项目支持和专项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工作,围绕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核心目标,坚持  “目标共同、机制共建、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多方共赢”的原则,有效整合资源、发挥集聚效应、推进深度融合,不断开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新局面。

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联系人:袁源

联系方式:0993-2058589,18097580201

联系邮箱:jwchyy@shzu.edu.cn

 

附件:

1.“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申报基本情况表

2.“全国高校实践育入创新创业基地”申报支撑材料参照格式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7年9月30日




关于申报第三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的通知(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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