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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到期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校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验收后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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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到期兵团科技计划项目、校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验收答辩工作已于201815日顺利完成,现将验收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1、未领取《验收委员会名单》、《验收意见》和《答辩评审专家评审费发放表》的结题项目负责人请于110-12日期间到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领取;《答辩评审专家评审费发放表》专家信息不全的请咨询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2、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评审专家现场和验收意见认真修改和完善验收资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并按照科研处《关于开展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管理自查自纠的通知》进行资料完善。

3、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117日前将骑马装订的《验收证书》(更换验收委员会名单和验收意见)一式五份和修改完善后的验收资料(胶装)2份交至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4、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117日前将《验收申请》(电子版)、《验收证书》(电子版)和验收资料(包括:任务书扫描件、工作总结电子版、技术总结电子版、经费决算扫描件、项目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专账支出明细表和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扫描件、自筹资金证明和预算调整证明扫描件、附件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邮箱。

5、请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117日前完成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201.161.176/userAction!to_login.action)和兵团科技政务服务平台(http://124.117.240.68:8010/Sharing/Login.aspx)结题资料上传工作;各校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18117日前完成学校科研创新服务平台(http://202.201.161.176/userAction!to_login.action)结题资料上传工作。

6、请各结题项目负责人在学校财务开账后及时完成评审专家评审费报销工作。

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蔡永斌联系电话:2055515电子邮箱:783167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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