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组织开展2018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657

各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规范性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现将本学期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所有参与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本科生

二、检查流程

由各学院安排中期检查,组织学院各系、指导教师通过展示汇报、座谈、分组集中指导等方式,结合“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对学生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对学生工作进度、工作态度、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1.2018年4月16日--4月20日,学生登陆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网址:http://shzu.co.cnki.net/),填写课题进度信息(包括已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并上传当前课题研究成果,由指导教师审阅检查。各系中期检查工作由学院统一安排。

2.2018年4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填写《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并报教务处。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作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主体,应充分发挥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小组及学术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规范,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与管理,做好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同时,结合《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及《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石大教发〔2018〕4号)等文件对全院学生进行学术道德规范教育。

2.各指导教师应认真尽责地做好指导工作,督促学生按计划完成各阶段任务,督促在外实训和实习的学生按时返校进行毕业设计,对学生设计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帮助,并给出指导性意见。对进展较慢的学生,要给予特别关注,多加指导和督促,保证毕业设计能够顺利完成。   

4.对于中期检查未按计划进度完成或不达标的同学,由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给出处理意见,达到一定程度的,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等相关手续。

5.各学院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禁止一切形式的课题变更。


附件:

附件1.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学院中期自查表.doc

附件3.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规范.doc

附件4.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格式、书写规范参考.doc


教务处      

2018年4月12日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电话:0993-2057205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