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第六届兵团道德模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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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群众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兵团文明委工作安排,今年评选表彰第六届兵团道德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疆方略和对兵团定位要求,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和维稳戍边职责使命,聚焦更好发挥特殊作用,着眼兵团深化改革,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兵团精神、老兵精神,评选出典型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影响力大的道德模范,充分展示兵团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组织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职工群众的生动实践,推动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为更好履行职责使命和深化改革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丰润道德滋养。

二、评选标准

第六届兵团道德模范评选分为“民族团结模范”、“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六类,既要遵循道德模范的共性标准,又要突出各类道德典型的鲜明特征。

(一)兵团道德模范的总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兵团精神,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事业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职工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兵团道德模范的分类标准:

1.民族团结模范。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积极参与民族团结和兵地共建活动,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作出重要贡献。

2.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3.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用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4.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旅行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5.敬业奉献模范。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兵团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贡献,在本行业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6.孝老爱亲模范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在文明家庭建设中走在前列,群众广为颂扬。

三、实施步骤

(一)遴选推荐。以群众的广泛推荐为基础,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直附属单位,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本级的道德模范中遴选,各单位推荐人选每类不超过2名,六类合计不超过12名。纸质版于625日前推荐至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426B)。

(二)上报材料各单位确定的候选人报经校文明委审定,按照要求填报推荐表,另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事迹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和照片(白底一寸免冠近照)。推荐表、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和照片电子版一并于710日前报校文明办。                       

                                      

附件:兵团道德模范推荐表.docx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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