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我院召开“建筑学专业评估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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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25日上午,石河子大学“建筑学专业评估论证会”在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四楼会议室举行。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新办本科专业建设,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8]69文件要求,对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新办本科专业——建筑学进行评估论证,由教务处组织的校内专家组对建筑学专业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工作。

校内专家组由党委教师工作部部长、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教务处副处长刘焕芳、大学督导组李开雄、匡康、理学院副院长孔蜀祥、师范学院副院长王立新、外国语学院副院长刘凤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李志刚、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谢彦、徐建伟一行九人组成,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汤骅、院长何新林、副院长宗全利、副院长王振华、教办主任赵丽、土木系主任袁康及建筑学专业全体教师参加了评估论证会。

建筑学专业负责人李洁副教授对我校建筑学专业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及方案、课程体系、专业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进行了重点汇报,专家组根据建筑学专业提供的新办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新办专业评估基本状态数据表、专业培养方案(2013版、2017版)、专业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资料、专业课程教学大纲(2013版、2017版)、学院专任教师信息表、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汇编文件、2017-2018学年专业教育相关试卷、毕业生毕业设计等评估材料依照石河子大学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标准逐项进行论证,并且与参会领导及专业教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

经过自评估汇报及资料查阅评估,专家组对石河子大学建筑学专业的建设目标、办学效果表示肯定。专家组指出建筑学专业课程体系、实践训练环节设置合理,体现出建筑学专业特色,教学过程管理、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机制。同时专家对建筑学专业的实验人员配备问题提出建议,并指出建筑学专业的办学特色仍有待加强。

此次新办本科专业评估,校内专家组对建筑学专业的发展定位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建筑学专业的发展和办学水平的提高起到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通讯员:黄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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