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开展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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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会、协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候选人材料报送

候选人按照《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的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后,于1015日前将书面材料(包括电子版)报送石河子大学科协办公室。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党委公章。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纸质材料一式5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5.按要求填写《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其中“十、推荐意见”只填所在工作单位意见,单位公章待大学科协组织评审后统一加盖石河子大学公章,推荐单位意见及提名专家和提名意见不填写)。

()候选人网络填报要求

经评审、提请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确定候选人后,由科协联系候选人通过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按照要求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络填报,网上报送成功后继续使用该系统打印《推荐表》。“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发送给推荐候选人。具体网络申报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相关候选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翟志宏

电话:2057350

电子信箱:2293716952@qq.com

地址:石河子大学中区行政楼326

附件1附件1-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石河子大学科协

201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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