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开展第六届兵团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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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会及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兵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兵团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经兵团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复,兵团科协联合兵团党委组织部、人社局、团委共同组织开展第六届兵团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或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作出突出贡献、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涉及社会科学领域的不参与兵团青年科技奖的评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511日及以后出生)。

二、 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为兵团科技创新、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副师级或相当于副师级以上干部一般不予推荐,团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推荐总数的20%。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推荐名额。我校可向兵团科协推荐4名候选人。各学院、学会组织推荐1人。

三、 工作要求

(一)工作原则

推荐与评选工作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两审三公示”制度,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权限和程序进行,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1.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2. 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南疆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兵团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3. 按照民主推荐、自下而上、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逐级审核推荐。

(二)推荐材料

1. 候选人推荐材料是兵团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摘要材料控制在500字以内。)

2. 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3. 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请于2020817日前,经所在单位党委推荐,将纸质版推荐材料《第六届兵团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7,保密审查证明(附件2)纸质版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科协办公室。请勿另附封面。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丽   郜建锐

    话:2057350  2058190

 

 附件:1http://kyc.sh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第六届兵团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x

             2http://kyc.sh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涉密审查证明(模板).docx

 

 

      科研处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团委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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