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鼓励教师充分利用在线教学优势,强化课堂互动,不断探索基于新技术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推动学校混合式课程建设步伐,规范混合式课程的教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建设目标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以混合式课程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探索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具有专业特色的混合教学模式,鼓励优质教学资源数字化、视频化、网络化,强化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基于互联网的自主学习能力,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生的潜能,不断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建设任务
(一)按照“立足校本、依托专业、应用驱动、建以致用”的原则来推进混合式教学课程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支持下的教育信息化和教育新技术,建设校本数字化资源,鼓励翻转课堂、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大规模开放式在线课程)、SPOC(Small Private Online Course,小规模限制性在线课程)等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探索制定课程制作标准、课程管理和平台建设规范。
(二)通过混合式教学课程的建设,提高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质量与效率,提升教师的课程设计和教学引导能力,推动课程基于网络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等评价方式的有机结合,同时加强基于网络平台和信息技术的学生学习分析研究。
(三)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步推进,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建设200门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2016年-2017年主要完成已验收精品课程、一类课程向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的转型升级,2018年-2020年面向本科专业所有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鼓励各学院把专业课混合课程建设作为提升教学质量的突破口,认真规划,加强专业核心课程进行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并积极推进其应用。
三、建设要求
混合式教学(Blended Learning)是指线下面对面与在线学习的集合,就是把传统教学方式的优势和网络化教学的优势结合起来,既发挥教师引导、启发、监控教学过程的主导作用,又充分体现学生作为学习过程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
(一)混合式教学课程应改变知识传授的传统模式,采用课前视频学习、课堂讨论学习与课后反思学习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二)混合式教学课程需建设知识点化的教学视频,并采用MOOC、SPOC、微课等适合在线式或碎片化学习的形式制作,避免使用单一、传统的课堂实录视频。教学视频可以是自行录制的,也可以是学校认可的第三方慕课平台上的视频资源,但不应存在版权问题。
(三)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需在石河子大学网络教学平台上开展线上、线下教学活动,并进行教学资源建设。
(四)在保证课程教学目标的前提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可适当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包括线上与线下教学学时分配、教学方式调整、考核标准和方式调整等。其中在初期推动混合式教学改革时,教师线下课堂教学学时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2/3,教师指导学生线上学习投入时间不得低于原有教学计划学时的1/3 。
(五)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应加强教学团队建设,教学团队应结合探究式、项目式和合作式等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
(六)已立项的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需实施一轮教学实践后方可申请课程验收。
四、申报与立项
(一)申报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开设的本科课程,原则上应为量大面广的通识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和重要的专业选修课程,采用转型升级与全面放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立项。课程内容适合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课程改革有一定基础。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教学团队教学水平高。
(二)鼓励各类精品课程、一类课程转型升级,鼓励双语课程、研讨型课程、优秀网络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优质通识教育课程建设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教学方法灵活创新、学生学习体验和学生评教好的课程优先立项。
(三)每位教师最多可主持1门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四)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每年组织立项一次,一般安排在下半年,项目评审坚持择优立项,宁缺勿滥。各学院可自行组织院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
五、项目管理
(一)立项的校级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期为两年,实施一轮以上(含一轮)可申请验收,验收期专家组全程跟踪。逾期不完成的予以撤销,特殊原因可申请延期一年。
(二)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验收时,需要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包括:课程建设文档(含课程设计方案、课程教案、考核方案等)、课程视频或视频链接(覆盖课程大纲80%以上的知识点)、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研究报告等。
(三)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项目在实施前需提交验收申请,验收专家将全程跟踪听课并提交听课记录,同时专家组围绕学生反馈表、专家评价和学院评价意见等方面综合评价教学效果;通过主讲教师汇总的学生学习成果,以及学生评教、课堂教学情况调查表等综合反映学生受益程度;通过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教学记录、教师课程总结和教学观摩活动等多种形式评价课程的建设特色;通过课程研讨、教学研究论文等形式来评价教学研究情况。项目经专家组集体审议后公布验收结果。
六、保障机制与激励措施
(一)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校教学专家组参与的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对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进行评审、指导和验收。
(二)学校每年设立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建设专项资金。每门课程资助建设经费1万元,分两次划拨,立项后拨付60%,验收后拨付剩余40%。符合优质课程教学质量奖励条件者可享受优质课程津贴。
(三)两年建设期内,立项建设的混合式教学课程在教学过程中采用了混合式教学模式的任课教师当年度教学工作量为原工作量的1.3倍。
(四)经负责人申请通过专家组验收的立项课程享有“石河子大学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称号,后续常态化开设混合式课程,将在排课任务书里备注“混合式教学模式”,录入选课系统,作为学生选课参考,奖励办法另行制定。鼓励在混合式教学示范课程的基础上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继续加强建设,深化混合式教学模式改革。
(五)鼓励优秀的混合式教学课程资源对社会开放,加入慕课平台,或提供校际共享。
(六)教务处提供专业人员协助教师进行课程教学设计、课程资源制作,提供基础设施及技术服务保障。
七、其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