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实验中心: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及《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现就做好2020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院毕业论文(设计)由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袁康
副组长:王庆
成 员:何新林、汤骅、马鸿雁、陈伏龙、王勇、江煜、李斌、龚萍
二、2020届毕业生人数的基本情况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0届共有340名毕业生,其中农业水利工程专业52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67人,土木工程专业130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71人,建筑学专业20人。
三、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6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指导教师遴选、账户生成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2.启动阶段(2019年11月16日前):完成课题征集、选题论证、命题审查、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3.开题阶段(2019年12月31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答辩,开题答辩交由各系自行组织。
4.中检阶段(2020年4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
5.答辩阶段(2020年6月6日前):1.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工作。毕业论文参加由大学统一组织的重复率检测;毕业设计由院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查重。2.预审工作。毕业论文(设计)需进行指导教师间三方互评工作,同时,学院会抽取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总人数的5%交由校外行业专家评阅。3.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6.提交成绩(2020年6月9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进行毕业审核。
7.推优阶段(2020年6月12日前):完成石河子大学“十佳”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校院两级评审工作。
8.归档阶段(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9.督导检查(2020年7月):学校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进行反馈。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环节需要注意,二答比例不低于答辩小组10%,院级优秀比例为答辩小组15%,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基础上,按每专业1名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并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四、相关要求:
1.加大对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征集力度,课题数量保证每个学生一题(包括子课题),每年课题更新率应大于90%。
2.指导教师填写选题指南,经院系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到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供学生选择,要求各专业发布课题总数是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学生总人数的1.1倍以上。严禁学生自行确定课题。
3.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即课题来源为科研课题或生产现场),鼓励应用型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中完成。
4.允许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和创新能力并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项目作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学生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的创新实践类选题必须在其专业范围以内,并符合其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且必须通过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意。
5.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指导教师必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系主任及学院批准后方可执行并记录在案。各系要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中期检查工作结束后不再允许课题变更。
关于做好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pdf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科办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