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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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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石大教发〔2018〕190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度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继续开展了2019年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经项目申报答辩、专家评审、公示,现确定以下项目给与立项(见附件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论证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填写任务书。

2)预期成果中应在核心期刊指定的一般教学类期刊上发表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一般项目),不少于3篇(重点项目)。

3)研究成果应至少在一届学生中应用,并有明确的佐证材料。

4)各项目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2021年12月。

5)2020年2月26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2份,A3骑马装订,电子版)报送至教学科研办公室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马鸿雁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附件:1、2020年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名单.docx

2、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任务书.docx

3、一般教学类期刊目录.xls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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