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从2019级开始探索大类招生培养。土木大类招生采用“2+6学期”培养模式,即本科学习期间前两学期不分专业,注重基础教育,在本科学习的第二学期末完成专业分流,后六学期强化专业教育。结合学院大类培养及学科与各专业实际情况,制定土木专业分流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系领导、学办及教办工作人员组成。
组长:汤骅、何新林
副组长:曹辉、袁康
成员:李洁、王玉山、王勇、郭军林、江煜、李俊峰、谢嵘、王久龙、马鸿雁
秘书:赵红艳、仝倩倩
二、专业设置和人数
2019级在校土木工程类本科生共6个自然班(在籍191人),拟分流到2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充分利用教学资源,每个专业班级规模控制人数为32人,2019级拟设定土木工程专业4个班,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2个班。
三、分流原则及遴选办法
学院按照“志愿选择”与“服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流,即在学生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社会需求,及学院教学资源和学科发展布局等引导学生完成专业分流。具体遴选办法如下: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按优先次序填报二个志愿:土木工程专业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附件1)
2)填报第一志愿学生在专业招收班级控制人数范围内,按第一志愿分流;
3)填报第一志愿超过专业招收班级控制人数,根据学分绩点从高到低招收分流,未录取者依次参考第二志愿进行分流。
注:学生学分绩点,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专业分流程序
学院在第二学期末按照“学生分流摸底、学院讨论确定分流方案、专业宣讲动员、学生填报志愿、确定分流名单并公示、班级重建及班主任配备”等先后程序开展专业分流工作。
1.学生分流摸底。辅导员、班主任初步了解学生专业分流意向。
2.确定分流方案。广泛征集教师和学生意见,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讨论并确定最终专业分流方案,由学院党委会进行审核。
3.专业宣讲动员。学院组织相关教师进行专业导学,召开学生动员座谈会,让学生充分认识专业。
4.学生填报志愿。学院发布专业分流方案,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填报两个专业的志愿顺序。
5.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学院汇总志愿填报情况,根据学分绩点初步确定专业分流名单,报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
6.专业分流名单公示。专业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7.班级重建及班主任配备。重新编排班级,结合专业特点安排班主任。
五、时间安排
1.第11-12周(2020.05.04-2020.05.17):学生专业分流意向摸底。
2.第13-14周(2020.05.18-2020.05.31):启动专业分流工作,接受学生咨询。
3.第15周(2020.06.01-2020.06.07):组织学生动员座谈会。
4.第16周(2020.06.08-2020.06.14):学生书面填写递交《专业分流申请表》(附件1),收集与审核专业分流申请表。
5.第17周((2020.06.15-2020.06.21)):学院确定专业分流名单并公示五个工作日,并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备案。根据专业分流结果重新编班,调整班主任及后续学生管理工作。
六、相关说明
本次分流面向2019年招生录取的学生,因学籍异动从外院转入学院的2019级学习的学生参与分流;本院因留级等原因转入2019级学习的学生仍在原专业学习,不参与分流。
七、咨询与监督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联系人:马鸿雁 仝倩倩
附件1:专业分流申请表
附件2:因学籍异动转入2019级土木类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