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简介
石河子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西部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入选高校,也是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的教育部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省合建”高校。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由1960年创办的石河子农学院水利系发展而来,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院以“尚水泽物,筑梦砺行”为初心,以向兵团、自治区、国家输送德才兼备的综合型人才为宗旨,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水平,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形成了具有鲜明区域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
学院开设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和道路桥梁工程方向)、建筑学和给排水科学与工程5个本科专业。拥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点,“农业工程”博士后流动站,“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和“土木工程”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土木水利专业学位硕士点。农业工程学科为教育部部省合建重点学科群牵头学科,“农业水土工程”为自治区重点学科,“水利工程”为兵团特色重点学科,土木工程、水文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为校级重点学科。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2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均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
学院现有教职工121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69人),专任教师103人,其中特聘院士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3人、国家级人才3人、宝钢优秀教师4人、农业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全国水利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带头人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兵团特聘专家2人、绿洲学者16人、兵团英才6人、兵团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8人、自治区天池英才12人,学院形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科研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卓越师资队伍。
多年以来,学院坚持“立足兵团、服务新疆、面向全国、辐射中亚”的办学定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研创新、队伍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
学院拥有国家节水灌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疆)、现代节水灌溉兵团重点实验室、农业农村部西北绿洲节水农业重点实验室、寒旱区生态水利工程兵团重点实验室、新疆兵团高烈度寒区建筑抗震节能技术工程实验室以及教育部棉花生产技术现代化协同创新中心等科研平台。学院实验中心面积超过24000平方米,仪器设备总资产9000余万元。承担完成国家973、863项目,国家九五、十五科技攻关项目,十一五、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十三五、十四五重点研发项目,国家自然基金重大及重点项目、科技部第三次新疆科考项目等50余项,以及150余项省部级及横向项目,科研经费1亿多元;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兵团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2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3项,其他省部级及行业科研奖50余项。
二、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如下表:
三、招聘人才政策
(一)石河子大学人才政策
人才分类
学院根据不同学科人才紧缺程度和引进人才综合业绩分为三个层次,并兑现相应的人才待遇。具体要求见《石河子大学引进博士人才优惠政策》,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列为紧缺学科可提高认定层次。
引才待遇
1.购房补贴(一次性免税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第三层次5万元。
3.职称待遇:第一、二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第三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认定为中级职称,一年后不受资历限制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4.人才津贴:博士津贴1500元/月。
(二)第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
人才待遇
1.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我校引进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
2.人才津贴:3000元/月。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政策
新引进博士可申报获批“天池英才”青年博士引进计划,入选后青年博士支持期为5年,青年博士引进项目每人可给予 2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和每年最高30万元经费资助。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资助经费的30%,可用于个人生活补助,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人才政策
1.学院部省合建学科支持博士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2.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方向)列为紧缺学科可提高博士认定层次。
(五)其他配套政策
1.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可在师市范围内落户,按师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携带相关证件办理落户。
2.引进人才配偶、子女愿意留师市工作,属体制内的由组织、人社等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对口对应”原则协助安排工作;属体制外的,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帮助推荐,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引进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和高中阶段学校,根据师市教育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实施,优先予以安排。
四、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45岁以下博士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4年12月)。
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五、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招聘有关事项咨询及招聘邮箱
招聘邮箱:67261186@qq.com
联系人:王平书
联系电话:0993-2057205
备注:
1.因岗位数量有限,招满将自动停止。
2.因时差问题,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