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依据《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志愿选择”与“服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按照加权平均成绩排序进行专业分流,经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专业分流名单公布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有异议,可实名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提出书面异议,匿名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梦凡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