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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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学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3-2024学年第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见下表

()/

专业

层次

学制

拟接收学生名额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农业水利工程

本科

四年

15

姓名:仝倩倩

电话:2058082

地址:北苑新区工科楼教学办公室215B

水利水电工程

本科

四年

10

土木类(仅一年级

本科

四年

10

土木工程

本科

四年

10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本科

四年

10

建筑学

本科

五年

5

注:土木类专业将在一年级春季学期末进行专业方向分流,专业方向分为土木工程专业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1)转入资格及要求

1.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 高考选考科目为理科科目

3.符合《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关于转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4.土木类、水利类专业分流后,当年内农业水利工程与水利水电工程之间、土木工程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之间不允许互转专业;

5.建筑学专业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除一年级以外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应降级转入。

2转出资格及要求

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转出申请,报学院审批

三、考核内容

1材料审核: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转专业原因、高考成绩、对预转入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等)、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原始成绩单(原件)、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不含通选课)(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转出学院出具的思想品行鉴定意见(原件)。

2面试考核:自我介绍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转专业原因等方面)专家质询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经过材料审查面试考核,最终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1提交纸质材料: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办理截止时间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一上午14:00;拟转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三上午14:00(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提交转专业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转出资格)

2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参加下一轮考核;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仝倩倩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五、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六、如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可直接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或大学教务处反映,相关单位会及时回复。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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