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学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见下表:
院(系)/部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拟接收学生名额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5 | 姓名:仝倩倩 电话:2058082 地址:北苑新区二楼教学办公室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0 |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0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0 | ||
建筑学 | 本科 | 五年 | 5 |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1)转入资格及要求
1. 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 高考选考科目为理科科目;
3.符合《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关于转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4.土木类、水利类专业分流后,当年内农业水利工程与水利水电工程之间、土木工程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之间不允许互转专业;
5.建筑学专业需具备一定美术基础,除一年级以外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应降级转入。
(2)转出资格及要求
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其他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转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
三、考核内容
(1)材料审核: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转专业原因、高考成绩、对预转入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等)、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原始成绩单(原件)、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不含通选课)(原件)、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家长知情同意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转出学院出具的思想品行鉴定意见(原件)。
(2)面试考核:自我介绍(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转专业原因等方面)、专家质询。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经过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最终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1)提交纸质材料: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一上午14:00;拟转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三上午14:00。(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提交转专业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转出资格)
(2)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得参加下一轮考核;
(3)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4)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仝倩倩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五、未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