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相关材料的填报,现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规范”要求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二、学院成立了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初步评审、处理公示期间研究生提出的异议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委员:王振华、汤 骅
副主任委员:娄 哲、陈伏龙
委 员:袁康、杨广、李俊峰、金瑾、赵丽、张壮壮、刘娟
马占利、闫建龙、陆辰、袁振东
办公室: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9月2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工作细则》文件要求,制定出《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在学院主页发布。
四、9月29日上午11:00之前,学生按照评审要求向学院递交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得补报。
五、10月8日前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完成初审,择优推荐1名农业工程博士报送至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复审后,还需通过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学位评审委员会评定。
七、10月12日前将拟获奖候选学生材料报送校学工部进行终审。
附:
1.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工作细则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填写说明
4.石河子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5.2024年石河子大学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汇总表
6.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其他附件材料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