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尊重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促进转专业的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学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见下表:
院(系)/部 | 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拟接收学生名额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 智慧水利 | 本科 | 四年 | 10 | 姓名:仝倩倩 电话:2058082 地址:北苑新区二楼教学办公室 |
农业水利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5 | ||
水利水电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5 | ||
土木工程 | 本科 | 四年 | 20 |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本科 | 四年 | 15 | ||
建筑学 | 本科 | 五年 | 5 |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求
(1)转出资格及要求
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其他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转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
(2)转入资格及要求
1.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
2.高考选考科目为理科科目;
3.符合《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中关于转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4.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得更改;
5.建筑学专业需具备一定美术基础,除一年级以外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应降级转入。
三、考核内容
1.材料审核:
(1)填写《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2)个人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信息、转专业原因、高考综合成绩和单科成绩、对预转入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等)
(3)入学以来有效原始成绩单
(4)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不含通选课)(原件)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
(6)与转入专业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
(7)家长知情同意书
(8)转出学院出具的思想品行鉴定意见
2.面试考核:自我介绍(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转专业原因等方面)、专家质询。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报名,经过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最终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1.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办理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一上午14:00;拟转入学生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学期第一个教学周周三上午14:00。(未按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提交转专业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转入、转出资格)
2.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得参加下一轮考核;
3.面试:面试将根据思想政治素质、沟通能力、学习能力、专业特长、专业了解程度、专业发展潜力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转专业工作小组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组织面试考核;若面试不及格学生,申请转入专业不予接收。
4.公示: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需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公示,公示期3天。学生须按照最终录取情况签署一份拟录取确认书,若同时签署多份将取消其本次转专业资格。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教务处复核确定。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退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6.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仝倩倩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学院转专业工作QQ 群:821995297
五、未尽事宜按“石河子大学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新).doc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