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1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者:本科生教学发布时间:2025-03-19浏览次数:768

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8号)文件要求,由学生本人申请,经核查、认定等相关工作,现将2021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置换申请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5319日至20253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学办公室联系,逾期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3-2058082


2021级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公示版).xls

2021级创新创业学分置换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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