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
“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5-2026学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相关材料的填报,现将我院本学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奖的评审和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规范”要求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二、学院成立了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申报评审、处理初审公示期间研究生提出的异议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主 任委员:李俊峰、袁 康
副主任委员:娄 哲、陈伏龙、金 瑾
委 员:赵 丽、张壮壮、周 鑫、罗鹏程(学生)、闫建龙(学生)
罗雅洁(学生)、王明茹(学生)
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9月16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制定出《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选细则(暂行)》,并在学院主页发布。
四、9月18日上午12:00之前,学生按照评审要求向学院递交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得补报。
五、9月22日前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农业工程博士研究生的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审由各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拔尖人才培优奖学金评选细则》组织评审并择优推荐1人至一级学科学位评审委员会,由一级学科学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七、9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进行终审。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