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各专业: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信息即时备案的通知》(学位办〔2024〕5号),做好2027届本科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以及《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决定对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早启动、早准备、早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金 瑾
副组长:王爱芹
成 员:宋利兵、马勇勇、夏多田、王文怀、吴晓、张宏涛、杨丰春、牛景行、肖钧洋、邢文武静
领导小组应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使全体师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与学生考研、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各环节管理,把工作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
二、2027届毕业生基本情况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7届共有本科毕业生310名,其中农业水利工程专业65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79人,土木工程专业117人,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49人。
三、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2027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继续统一在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运行,各环节按规定节点推进,系统操作与时间进度同步落实。
(一)统一使用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统一使用石河子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未进入系统落实选题的专业,将无法进行后续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管理。请各专业提前做好系统的宣传、培训、设置及推进工作,保证各环节顺利进行。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所有环节全部在管理系统内完成,特别是毕业论文指导记录,只允许在系统内提交,禁止后补纸质稿。系统已开通教师电子签名功能,教师签名可直接由系统匹配。如系统现行工作流程和环节需要优化,可直接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由教学办公室统一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协调处理。
(二)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动员及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指导教师遴选、账户生成和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同时各学院完成选题征集、命题审查、学生选题及任务书下达等工作。
2.开题阶段(2026年11月30日前):学生在广泛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答辩和前期检查工作。
3.中检阶段(2027年3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答辩)工作。
4.答辩阶段(2027年5月2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查重”检测、预审、盲审、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1)查重:毕业论文统一参加大学组织的文字复制比检测。
(2)预审:毕业论文(设计)须完成指导教师之间三方互评。
(3)盲审:大学抽取当年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总人数的5%,交由校外行业专家评阅。
(4)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均须上传至管理系统,以备抽查。
(5)答辩和成绩评定:二答比例不低于答辩小组人数的10%,院级优秀比例为答辩小组人数的15%。在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础上,按每专业推荐1名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石河子大学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并上报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和完整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档案材料。
5.提交成绩阶段(2027年5月7日前):学院完成成绩录入提交工作,进行毕业审核。
6.推优阶段(2027年5月20日前):完成石河子大学“十佳”和“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校院两级评选工作。
7.归档阶段(2027年5月2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8.学位授予信息论文字段数据填报(2027年5月25日前):报送学位授予信息时应确保“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与本科抽检相关论文信息核对准确。
9.督导检查(2027年6月):学校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专项检查并反馈。
10.教育部抽检(2027年9月):根据教育部抽检工作具体安排执行。
四、明确工作目标,注重过程与质量管理
各专业要围绕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全流程,从制度建设、选题管理、教师指导、过程监控、技术规范和档案归档六个方面同步发力,把质量要求落到每个环节。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专业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教育部《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在总结往届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完善本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实施细则,对2027届整体工作进行改进。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论文定稿、答辩、抽检等环节,依据各专业实施细则和与之相适应的质量标准组织实施,强化质量的过程监控和评价。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选题环节要严格按选题原则和程序操作,把好“命题关”“审题关”“选题关”。2026年12月中下旬学校将对202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质量进行抽查。
1.加大课题征集力度,课题数量保证每个学生一题(含子课题),每年课题更新率应大于90%。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执行专业审核、学院审查备案制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征集完成后,各专业组织题目合理性审核,填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合理性审核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审定、备案,未经审核程序上报的选题不予执行。审定后的选题由指导教师在系统内填写选题指南,经学院审查后发布供学生选择,各专业发布选题总数应达到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学生总人数的1.1倍以上。严禁学生自行确定课题。
3.鼓励将企业、行业的真实项目(案例)、关键问题和研发成果转化为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选题来源于专业实习、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的比例应≥60%。
4.允许学生以反映真才实学、创新能力并与专业相关的创新性实践项目作为选题。此类选题必须在本专业范围以内,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要求,且须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5.学生选题采取网上选题模式,由各专业在规定时间段内将课题信息发布至管理系统供学生选择。
6.学生选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变更,指导教师须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专业工作组及学院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执行并记录在案。各专业严格控制课题变更率,中期检查结束后不再允许变更。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职责,增强责任意识。各专业每位在校教授、副教授必须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
2.每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须做到每生一题。
3.推进信息化管理与“双导师”指导。各专业应充分利用管理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管理,提高“双导师”比例并与选题来源逻辑相符,督促教师与学生保持日常联系,按进度计划加强系统性指导。可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指导,但须由本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负责掌握进度和要求、担任第二导师,协调有关问题。
4.加强对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积极性,开展必要的指导培训与经验交流,随时了解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专业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研究深度,结合专业特点建立配套的质量评价体系,开展院级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2.各专业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组织好命题审查、开题答辩、中期检查(答辩)、毕业答辩和抽检等环节,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3.学院配合学校做好2027届毕业论文(设计)文字复制比检测和校内抽检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
(五)规范AI工具使用
1.AI工具用于辅助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时,应确保使用合规、合理,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体使用规范详见《学术出版中AIGC使用边界指南3.0》。
2.若学生在写作过程中使用了AI工具,须向指导教师汇报使用情况并按要求调整,且须在论文中注明工具名称、用途和版本号;指导教师应加大指导力度,帮助学生正确认识AI的作用、明确使用边界、避免依赖。导师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务必要求所有学生说明AI使用情况并进行监督和指导,切实担当起学术道路上的引路人之责,为论文质量筑牢第一道防线。
(六)规范档案管理
学院应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存档(含过程管理材料)及格式规范工作,可从管理系统导出后保存,也可统一导出后打印存档。2027届工作开展期间,学校将开展专项检查。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