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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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规范相关材料的填报,现将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严格按照学校评审“规范”要求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评审工作正常进行

二、学院成立了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申报评审、处理公示期间研究生提出的异议等工作,具体组成如下:

  任委员:李俊峰、袁  

副主任委员:娄  哲、陈伏龙、金  

      员:赵  丽、张壮壮、周  鑫、张治超(学生)、闫建龙(学生)

             王统霞(学生)、罗雅洁(学生)、王明茹(学生)

 办  公  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101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要求,制定出《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并在学院主页发布。

四、10918:00之前,学生按照评审要求向学院递交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得补报。

五、1015日前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各学院按照《石河子大学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暂行》组织评审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和机械电气工程学院择优推荐3、生命科学学院和食品学院择优各推荐1人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复审后提交一级学科学位评审委员会评审

七、1022日前将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进行终审

 

 

  水建学院202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相关材料.rar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2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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