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请销假制度
点击次数:113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请销假制度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三办、各系、实验中心:

  为加强学院工作人员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学院各项活动有序开展,根据国家、自治区、兵团和大学的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利建筑工程学院请销假制度。

  凡是工作日外出至石河子市以外的地点,外出时间一天以上,需填写外出请假登记表,填写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段,由系(办公室、实验中心)领导、学院分管领导、学院主要领导逐级审批,请假登记表填写好后于请假日期前至少提前1天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和教科办各一份,返回之后及时到党政办销假,党政办按照销假人实际到达学院办理销假的日期登记。具体病事假审批程序及病事假期间待遇遵循大学人事处制度办理。

  凡是因故不能参加校、院、系各类会议、活动,需要填写缺席活动登记表,写明缺席会议、活动的名称,请假时间段,请假事由,由系(办公室、实验中心)领导签字,根据举办活动的内容,向主管此次活动的学院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逐级审批。因病、事假不能参加校、院、系会议及活动超过三次以上,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资格,超出部分每次扣除绩效津贴200元;凡无故不参加校、院、系各类会议活动,取消本年度考核评优资格,每次扣除绩效津贴200元。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2016. 11.9

 附件1:水建学院外出请假登记表.doc

附件2:水建学院缺席活动请假登记表.doc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电话:0993-2057205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