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统一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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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两级科研项目管理,按照《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16年底到期应结校级项目和2015年以前延期校级项目,将由各学院及相关单位自行组织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学院及相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按结题要求整理、提交结题材料,并草拟项目验收意见报本单位教科办,由项目承担单位教科办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其中,人文社科中青年培育基金项目按照已下发的验收通知进行。

2、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务必按照项目计划书规定的任务严格审核结题材料,成立验收专家委员会,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项目通过验收,验收专家委员会要填写验收意见并给项目负责人反馈验收结果。

3、验收结束后,1215日前各单位将验收结果汇总表和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验收证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相关项目管理科室。

4、不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相关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高新技术办公室(负责重大攻关项目、育种专项)

陈江春 2055600

自然科学办公室(负责杰出青年项目、应用基础青年项目、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团队创新项目)

王静娅、曾明军 2058775

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负责高层次人才项目)

齐鲁壮  2055720

  

附件:  1各单位2016年底应结题校级项目清单.xls

2各类项目结题材料要求及模板.rar

  

  

  

科研处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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