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参加2016年兵团科学技术奖励推荐项目和候选人评审答辩的预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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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科技处)、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2016年兵团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和推荐候选人的形式审查、公告及异议处理工作已经结束,评审工作预计在7月下旬进行,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过。评审答辩会以远程视频形式进行,答辩事项通知如下:

一、兵团科学技术进步奖

1. 答辩人员:由项目主持人进行答辩,因特殊原因主持人不能答辩,可由第二或第三完成人答辩,但需提交书面证明报兵团科技奖励办公室。

2. 答辩时间:每个项目答辩30分钟,其中:项目介绍限15分钟,质疑答辩15分钟。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等候。

3. 答辩要求:

研究开发类项目:重点汇报项目的创新性、科学性、技术难易程度、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社会与生态效益、对行业技术进步推动、相关知识产权及论文等;

转化推广类项目:重点汇报是否符合科技与产业政策、转化推广技术的先进性、组织与技术集成创新性、转化推广工作的难易程度、应用转化与示范推广程度、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推动及形成一定产业化规模与产业化作用等;

软科学类项目:重点从选题方向正确性、研究分析方法手段先进性、创新程度、科学研究水平、应用效果、应用前景、工作量及难度、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汇报。

基础研究类项目:重点从研究内容的科学价值、应用价值,研究内容的完整性,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科学发现程度,学术结论和观点被国内外学术界认可和引用情况,主要论文发表刊物或著作的影响,对学科或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等方面进行汇报。

二、兵团优秀发明专利奖

1. 答辩人员:由第一发明人进行答辩,因特殊原因第一发明人不能答辩,可由第二或第三发明人答辩,但需提交书面证明报兵团科技奖励办公室。

2. 答辩时间:每个专利项目答辩30分钟,其中:专利项目介绍限15分钟,质疑答辩15分钟。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等候。

3. 答辩要求:重点汇报专利的文本质量、专利技术应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专利的先进性、专利的保护措施和成效,以及专利运营和发展前景。

三、兵团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兵团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和兵团科学技术合作奖

1. 答辩人员:兵团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和兵团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候选人工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兵团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候选人合作单位派人参加答辩;候选人本人不参加答辩。

2. 答辩时间:每个候选人答辩15分钟,其中:候选人介绍限10分钟,质疑答辩5分钟。参加答辩人员必须按照答辩时间安排,提前1小时等候。

3. 答辩要求:参加答辩的候选人应重点从:(1)科学道德与学术作风;(2)重大科学发现(发明)与技术创新;(3)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4)获国家与省(部、兵团)科技奖励;(5)科技论文、专著、专利、标准;(6)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经济效益;(7)人才培养;(8)社会影响力等八个方面进行汇报。

四、答辩材料:

请在答辩日前3天,将多媒体(MS Office2007版本以上的PPT格式)汇报材料报送兵团科技奖励办公室,并进行视频测试。多媒体汇报材料限制在40页以内,文件大小不超过10M,无插入动画,首页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被推荐人姓名)、汇报单位、汇报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请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科技处)尽快通知参加答辩单位作好准备,并行使推荐单位的职责,作好组织协调工作。答辩地点由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科技处)统一安排。

单位: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

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南路35011

邮编:830002

联系人: 王苗苗张红军

电话:0991-77981037798101

传真:0991-7798169     

Email: btjssc@163.com   

报送多媒体(PPT格式)汇报材料请联系:

邱 欢 0991-7798170   QQ1285003732

视频测试请联系:

赵新林 0991-7798102   QQ385915082

赵 亮 0991-7798102   QQ526699742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成果管理办公室联系人: 侯伟 郜建锐

联系电话:0993-2058190

  

兵团科技局

20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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