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做好第十四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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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协会,学会及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2016年将开展第十四届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申请参加本届评选的论文发表时限为:20145120164   30日。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78。请按规定时间将申报材料报送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科协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请按《条例》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并填写《评审书》和专家填写的《评价表》,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

2.申报论文须报送论文全文(中文)、摘要及发表该论文的刊物封面、封底、目录原件各一份(或由申报单位审核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各十份,《评审书》、专家打分的《评价表》和《申报登记表》各一份。请将《申报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zukjc@163.com)。

3.《申报登记表》中学科分类一栏严格按照理、工、农、医、综合交叉填写。

4.申报评选的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和资料费300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协收取),交至石河子大学科研处科协办公室。

  

联系人:马丽

联系电话:0993-2057350

地址:石河子大学科协办公室(行政楼326室)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奖条例.doc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评审书.doc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价表.doc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登记表.docx

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3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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