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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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17]159号)及《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6]119号)有关规定,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拟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的范围和基本条件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的2017级普通在校本科学生。

 

二、不允许转专业的几种情况

1、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国防生等)。

2、招生录取二批次专业不能转入一批次专业。

3、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互转。

4、在校期间已转过专业。

 

三、转专业时间安排及流程。

1、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材料阶段,201839(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星期五)。学生根据转专业通知内的各专业转入名额及转入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准备转专业申请材料。

 

1)学生转专业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①转专业审批表(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页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教办或学办打印)。

②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由所在学院教办打印、盖章)。

本年级所在专业学期成绩排名表

④个人申请书(个人信息、高考成绩、申请转入的专业名称、个人转专业原因与优势等)。

其它支撑材料(获得的奖励、专业论文及专利等复印件)。

 

2)部分申请材料准备及操作讲解。

①打印转专业审批表。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202.201.162.136/Jwweb/)后,如图选择申请异动,移动类别选择“转专业”,在备注栏内按要求简述个人情况及申请原因,点击申请即可。

提交申请后到所在学院转专业负责人在教务系统内打印《异动审批表》,《异动审批表》打印如图:

主界面-学生学籍-学籍异动-预计异动学生情况模块内选择

②打印《入学以来有效成绩单》、《成绩排名表》。

主界面-学生成绩-有效成绩模块内选择

 

3)将申请材料交转出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同意并盖章。由学生交转入学院完成转专业申请。

2、转入学院考核阶段,2018312-316日。

1)转入学院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长与潜力、兴趣爱好等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接收转入计划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予以公示。

2)由转入学院院领导在学生转专业审批表意见栏内签“同意平级转入”、“同意降级转入”或“不同意”意见并盖章。

3)316日前报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08B)进行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阶段,319-323

1)召开学校转专业审核会议,对最终审核结果在行政楼大厅及教务处网站公示

2)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对通过转专业审核的学生进行学籍异动并下发学籍异动通知单。

3)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转入学院报到,并在转入学院教办指导下填写《学籍异动课程调整申请表》落实新专业选课后正式在转入专业学习。

 

附件1.各专业接收学生转入名额及学院实施细则、联系方式汇总表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学籍管理办公室

                                  201712

各学院转专业转入名额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转专业实施细则

动科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化工学院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经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理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农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生命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师范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食品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水建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实施细则

文学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信科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药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医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doc

政法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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