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下达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立项计划(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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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按照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经人事处核定,现对 2018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第二批)26项进行立项(详见附件立项清单),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与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论证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申请书,并同时体现在任务书中,修改较大的项目提交任务书的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含电子版)。

2)任务书中预期成果或研究目标部分的文章方面,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1SCIEI或一级学报,1篇核心期刊;社会科学——1CSSCI1篇核心期刊。未注明或低于此标准者一律退回修改。

3)各项目执行期限为20199--20229月,由个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和科研处共同组织验收工作。

420191010日前各学院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3骑马装订,电子版)汇总报送至科研处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行政楼五楼506)。

联系人:郭伟联系电话:2055058

附件:立项清单及任务书模板2018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第二批)立项通知.doc

石河子大学人事处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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