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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2014-2015)结题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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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2014-2015年)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要求如下:

1.此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由各学院按照大学的要求组织结题验收(清单见附件1),各应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验收报告的结题要求准备结题材料,并报所在学院进行结题验收。2020年1月5日前各学院完成本单位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验收结果反馈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出具结题验收通知单。

2.各学院组织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在2020年1月5日前,将课题全套材料(申报书、任务书、结题材料原件的PDF电子版等)上传至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3.若项目在执行期间由于不可预测的原因所造成不能按期结题验收者,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延期书面申请,并注明延期时间,审核通过后由所在学院教科办报科研处,凡逾期不结题验收的项目,又无书面申请延期理由,学校将按要求予以撤项处理,不再作为职称评定的依据,并追缴其剩余经费,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

望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完成此项工作。

联系人:科研处基地与平台办公室郭伟

联系电话:2055058

附件:
1.2014--2015校级高层次科研启动项目应结题清单.xlsx

 2.高层次人才项目验收材料模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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