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组织2017-2019年期间验收通过的兵团科技攻关项目结题信息填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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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确保结题项目数据完整、信息规范,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现针对2017-2019年结题的兵团项目开展信息录入平台工作,后续各类已结题科研项目的成果归档工作将陆续展开。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的录入信息今后将作为科研处向外提供工作量认定、职称评审、和各类证明材料的唯一依据,请各学院的相关结题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报、少报引起的不良影响由学院和个人自行承担。

一、责任分工及涉及项目

(一)涉及人员及责任分工

1、项目负责人,负责已经结题的兵团科研项目相关信息的填报工作,确保信息完善、真实。

2、各学院科研管理员,负责材料的初审和提交。

3、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校级复审。

(二)涉及科研项目

2017-2019期间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的兵团科技攻关项目,详见附件。

二、填报内容及要求

1、盖有单位公章的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复印件)。

2、工作总结:(1)项目概述;2)计划任务及考核指标;3)目标、任务完成情况;4)解决的关键技术;5)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新品种、新产品、新装备、新工艺、新方法,样机,专利及技术标准,论文专著,人才培养,建成的试验基地、中试线、生产线等);6)成果转化、产业化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成果推广应用前景分析;7)经费决算表;8)组织管理经验;9)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3、技术总结:(1)技术方案(含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及技术路线);2)设计研制过程;3)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4)创新点等。

4、项目经费决算表(加盖财务公章)。

5、兵团科技拨款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兵团科技拨款5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专账支出明细表,主要支出或大额支出会计凭证复印件,自筹资金证明,预算调整证明。

6、附件证明材料:1.主要成果证明材料(提供的论文专著标注需有项目名称与编号,且与所验收项目一致);2.测试或检测报告;3.用户使用报告或效益证明材料;4.其他相关材料。

7、项目验收证书(加盖单位公章)

请相关结题项目负责人按照1-7项要求在科研创新服务平台提交资料(1-7项信息分别按照相关要求对应做成7PDF文件上传),并将7PDF格式文件打包发科研处重大项目办(其中147项内容需加盖单位公章),邮箱:827569182@qq.com.

三、完成时间

各项目负责人请于521日前完成相关结题项目的填报工作。没有按期在平台填报、或是填报后没有获得学校审核通过的,科研处将暂停出具与结题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各位项目负责人在信息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科研处重大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蔡永斌  郭筱兵

联系电话:2055515

附件: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2017-2019年科研项目结项清单(具体信息见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科研处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20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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