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组织申报兵团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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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落实兵团党委部署和“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根据《兵团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按照“放管服”的要求,围绕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和需求,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现启动兵团区域创新引导计划(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培养)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具有博士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11日以后出生)。

2. 申请人须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必须承担过至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和培养前景的青年科技骨干。

3.申请人无学术不端、师德师风等方面的问题。

4.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执行年限为3年。

5.严禁一题多报、重复立项。新申报项目不得与国家、兵团科技计划中本单位的在研项目重复。

6.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区域创新引导计划以及其他兵团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新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

二、结题要求

1.项目入选者在项目实施期内,若获得国家“优青”“杰青”等国家层面人才计划项目支持,可作为自动结题依据。

2.项目入选者在项目实施期内,若承担国家级各类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各部委重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可作为自动结题依据。

3.若未完成以上两条任务内容,完成下列所述任务目标,也可作为结题依据:

1)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者其他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

2)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以上与研究内容直接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项目、SSCICSSCISSCIEISCI等)或获得2项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或研究成果被省级领导批示采用(须有证明材料)或取得100万元以上成果转化到账收益。

4.项目入选者在项目实施期内,因故不能顺利执行项目或调离学校,即刻终止本项目。

三、推荐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党委要做好申报书的意识形态审核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申报项目须以学院党委名义公示后,以正式推荐函的形式于712日前,同项目申报书一式9份报送科研处项目负责科室。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王静娅  米会龙  

联系电话:2058775

 附件:http://kyc.shzu.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icon_doc.gif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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