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上报2021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总结的通知
点击次数:210

科技特派员各项目负责人:

为及时跟踪落实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以便更好的促进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2021年项目实施的年度总结和验收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一)2019年、2020年、2021年立项实施的兵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项目;

(二)2021年兵团民生实事“提升农业科技水平”项目及延期项目;

(三)2020年、2021年立项实施的石河子大学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项目及延期项目。

二、总结内容、要求

(一)请各项目负责人,首先对照项目任务书的任务、考核指标和总结模板,认真完成各项目年度总结或验收总结,并同时完成相关各附件(附后)数据的填报工作;

1.2021年兵团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项目总结(完成附件一、二、三、四);

2.2021年兵团民生实事“提升农业科技水平”项目(完成附件一、二、三、四);

3.2020年、2021年立项实施的石河子大学科技特派员团队服务项目总结(任务书及完成附件二、三、四);

(二)各项目材料不超过1500字,并附相关图片3-5张(需标注图片说明),并要求单独保存为JPG格式,大小2M以上(注:不要插入文字或图表中);

(三)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各总结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报送石河子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东海、李超

联系电话:0993-2055768/2055769.

邮箱:1691252795@qq.com

 

附件:关于上报2021年科技特派员项目总结的通知(附表1-4).docx

 

 

石河子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21年11月10日

 


版权所有: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 邮编:832003
电话:0993-2057205 公安机关备案号:65910102000001 工信部备案号:新ICP备0500144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