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石河子大学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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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贯彻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依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2]26号)《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23]02号)文件精神,结合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主管教学副院长

成员: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及其他院领导各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办主任、学办主任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

具体职责为:

1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确定收转专业计划人数

3)开展转入或转出学生的咨询、报名、审核及面试工作;

4)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及公示;

5负责处理学生申诉;

6负责转入本学院学生学分认定及课程补修管理等工作。

二、转专业资格及要

1、转专业原则

遵循“学生自愿、择优录取”的工作原则,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

2、转出资格

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规定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出外,其他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提出转出申请,上报学院审批。

3、转入专业申请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

2)符合《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中关于转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3)高考为理科科目;

4)水利类、土木类专业分流后,当年内农业水利工程与水利水电工程之间、土木工程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之间不允许互转专业;

5建筑学专业需具备一定美术基础;除一年级以外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应降级转入;

6)对拟转入专业有特长或专长的学生,需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转专业申请流程

1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2拟转入我院专业学生需在截止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提交转专业审批表、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对预转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意愿等)及相关材料(入校以来原始成绩单及平均学分成绩专业排名表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家长同意书奖证书复印件、转出学院的学生思想品行鉴定意见)

3资格审查:不符合本细则第二条3的学生不接受其转入申请。

4面试:转专业材料审核合格后,即安排学生面试,面试工作以具体通知为准(包含思想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能力、个人学习发展规划等方面)。

5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方案: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和细则的规定确定最终转专业名单,并在本院公示三天。

6公示期间,如有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面试综合评分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7学生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材料,逾期未办理转接手续者视为放弃资格。

、未尽事宜经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本工作方案解释权归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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