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为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教学改革研究成果的指导效应,切实做好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教改立项”)的立项及管理,促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共享,学校依据《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在2016年9月至11月期间,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开展了项目验收工作,各学院及相关部门组织专家,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对2013年度及2013年度之前立项的教改立项进行结题评审。经专家组评审,教务处审核研究决定,予以结题115项,延期11项,撤销5项。现将2016年度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结果请见附件。
希望课题组做好项目的后续研究工作,把以取得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实际,积极发表相关研究论文,努力取得高水平教学成果。
本通知下发后,由大学计财处对结题的115项中的校拨经费项目拨付剩余的50%研究经费,自筹项目经费由项目承担学院拨付。延期项目需参与下一期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进行验收。撤销项目将取消项目资格,停拨资助经费。项目经费按照《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2016年石河子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结题项目评审
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