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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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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度学生军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直属、附属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领导研究决定,将于8月9日至8月23日开展2006年度2005级学生军训工作,现就2006年度学生军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军事训练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我国人才培养的长远战略目标和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二、军事训练的目的
通过军事训练,使同学们在就学期间,履行兵役义务,接受国防教育,激发爱国热情,增强国防观念和集体主义思想,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掌握基本的军事知识和技能。
    三、军训组织机构
    校军训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军训工作,并统一协调军训工作与其它各部门间的工作关系。军训领导小组下设军训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军训办根据军训安排,具体组织实施。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军训有关的一切准备工作和军训期间的日常工作,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服务与保障,宣传与报道,考核与验收工作。
    四、军训要求
    1、军事训练是本科学生的一门必修课,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军训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所有管理人员和参训人员,在军训过程中要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教员和管理人员,要按照教学安排(见附表),教学进度,教学程序和管理要求,严密组织,高度负责,不得擅自改变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不得迟到、早退,做到课前有要求,课后有讲评。
3、训练要针对学生特点,精心施教,科学管理,充分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学院学办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军训期间本学院学生的管理工作,严格考勤制度,每天向校军训办公室上报本学院的出勤情况。对在军训过程出现的疏于管理、不按时上报考勤情况的学院,将取消其评选先进资格或通报批评。
    4、参训学生要虚心向解放军学习,尊重教官,服从管理,不怕苦、不怕累,练思想、练作风,不断提高军事技能。
    5、在训练中,各学院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以好的班级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开展比学赶帮活动,利用训练间隙和课余时间,积极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鼓舞士气,提高训练热情。
    6、在训练中,全体参训人员要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团结友爱,敢于争先创优,树立集体主义思想,圆满完成训练任务。
    7、军训期间所有参训学生、承训骨干、教员请假均由军训办公室批准。
    8、军训是全校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参训同学的组织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大力协助做好军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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