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资产管理处与计财处固定资产帐“帐帐相符”,防止数据误差,经与计财处协商,资产管理处即日起调整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办理时间,具体如下:
1.每月1-24日办理固定资产入帐审核登记手续;
2.每月25日至月末,审核、汇总当月登记的固定资产数据,与计财处核对当月新增固定资产帐目数据。
请各单位工作人员在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办完固定资产入帐登记手续后,及时去计财处报帐,以免跨月报帐影响资产管理处与计财处对帐。
资产管理处
?xml:namespace>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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