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石大校发[2007]191号)的要求,现将启动2017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对象:人事处认定的我校2016年(含2015年未获得资助的)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具有学位证和毕业证)。
2、项目应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尤其是围绕一带一路、兵团发展战略,围绕学科、学位点、平台基地建设方向申报。
3、拟开展的研究内容与毕业论文研究内容重复的不予受理。
4、所在学院负责对申请内容是否符合学院重点支持方向进行审核,学科带头人负责对引进的博士的研究内容和方向进行指导。
5、申请书一式七份,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学院审核盖章),骑马装订,经所在学院审核后签署意见,由学院统一收取纸质材料、电子版及本单位申报清单并报送至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6、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郭伟
联系电话: 2055058
邮箱: 11428916@qq.com
附件: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17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