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下达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补充)立项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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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将 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补充)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与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论证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申请书,并同时体现在任务书中,修改较大的项目提交任务书的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含电子版)。

2)任务书中预期成果或研究目标部分的文章方面,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1SCIEI或一级学报,1篇核心期刊;社会科学——1CSSCI1篇核心期刊。未注明或低于此标准者一律退回修改。

3)各项目将于20197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由个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和科研处共同组织验收工作。

42016415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齐鲁壮

联系电话:2055720

邮箱:qilz@shzu.edu.cn

  

附件  石大科发[2016]5号关于下达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补充)立项计划的通知.pdf

2、校级项目任务书.doc

  

  

科研处  

201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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