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现将 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补充)立项计划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监督与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须根据申报论证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申请书,并同时体现在任务书中,修改较大的项目提交任务书的同时提交一份申请书(含电子版)。
(2)任务书中预期成果或研究目标部分的文章方面,最低标准为:自然科学——1篇SCI、EI或一级学报,1篇核心期刊;社会科学——1篇CSSCI,1篇核心期刊。未注明或低于此标准者一律退回修改。
(3)各项目将于2019年7月1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由个人提出验收申请,学院和科研处共同组织验收工作。
(4)2016年4月15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齐鲁壮
联系电话:2055720
邮箱:qilz@sh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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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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