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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第二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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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师科技局、院校科技(研)处(产业处)、兵直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新兵党发〔201516号)文件精神,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第二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双创”和“大赛”)相关工作,兵团科技局研究部署了2016年的工作任务。请各师、院校高度重视和动员起来,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贯彻16号文精神的力度,认真落实“双创”和“大赛”各项任务,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激发全兵团创业创新活力。

现将2016年“双创”和“大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业导师推荐

兵团将汇聚知名企业家,以及科技、法律、知识产权、财务、金融、创业投资、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专家,建立中小微企业创业导师(以下简称“创业导师”)队伍,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的培训辅导。创业导师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从事创业创新辅导的意愿和热情,时间和精力要有保障;(2)有一定的创业或创业辅导的经验,熟悉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3)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环境;(4)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5)具备为创业创新企业(团队)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的能力。

请各师科技局、院校科技处(产业处)、兵直相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各组织推荐至少5名创业导师。

二、创业创新培训

1. 创业导师培训。兵团科技局将于3月上旬在石河子市举办创业导师培训班,对各单位推荐并筛选入库的创业导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创业创新政策、商业策划和路演技巧、成功案例分析等内容。通培训的人员将正式聘为兵团创业导师,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2. 创业创新和路演培训。为办好第二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兵团科技局计划组织开展“创业导师兵团行”活动。活动将根据各师和院校的需求,组织国内知名创业导师赴各师、院校开展企业和大学生创业创新培训。请各单位及时将创业创新和路演培训计划报送兵团科技局高新处。培训时间集中在2月-515期间进行,原则上一个单位只举办一期,每期不超过一天。除导师费用由兵团科技局统一解决外,其余培训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三、“双创”支撑平台创建

请各单位认真落实新兵党发〔201516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2016年“双创”支撑平台创建工作,主要包括众创空间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创建(以下简称“双创”示范基地)。各单位的“双创”支撑平台创建业绩将纳入各师主要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另外,兵团科技局将在各师、院校支撑平台创建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兵团第二批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双创”示范基地的认定工作。具体认定时间、程序和要求待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后另行通知。

四、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技处、兵直相关单位要加强“双创”信息资源整合,在现有科技信息网的基础上构建创业创新政策集中发布平台、基于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的咨询专家库和创业导师库,开展一站式、面对点的线上线下互动服务。兵团科技局将定期在兵团门户网站上对各师、院校的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五、创新创业大赛

请各师、院校按照新兵党发〔201516号文的要求,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大赛培训工作。各师可采取独办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办好本区域的2016年创新创业大赛。在此基础上组织企业、团队和大学生参加第二届兵团创新创业大赛。在兵团大赛中胜出的获奖项目和团队将代表兵团参加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对大赛组织较好且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兵团科技局将在兵团范围内给予通报表彰。

六、报送时间和联系人

1. 请将《兵团创业导师推荐表》(见附件1)和《“创业导师兵团行”培训计划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623前报送兵团科技局高新处。

2. “双创”支撑平台创建计划和互联网+创业服务平台创建计划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 联系人:水军、蒋新月联系电话:0991-2896170

邮 箱:btkj@qq.com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联系人:侯伟0993-2058190

  

附件1:兵团创业导师推荐表.doc

附件2:“创业导师兵团行”培训计划申报表.doc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6年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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