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

关于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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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201510月已启动了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但考虑到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现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补充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对象为人事处认定的我校20151028后(含2015年申报但未获批立项的)引进和培养的博士(具有学位证和毕业证)。

2此次申报由相关学院进行组织,具体包括形式审查、材料收取、研究内容论证等,论证后将学院同意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书、学位证和毕业证复印件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审核盖章)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3、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对与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立项。

4、材料报送时间:2016310

联 系 人: 齐鲁壮

联系电话:  2055720

  

附件:1.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2.石河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项目申请书.doc

3.申报清单.xls

4.石大校发[2007]191号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doc

5.石大校发[2014] 144 号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科研处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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