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学科专业高学历人才引进及培养的有关规定》,2015年10月已启动了2015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但考虑到博士研究生的毕业时间,现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补充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对象为人事处认定的我校?xml:namespace>
2、此次申报由相关学院进行组织,具体包括形式审查、材料收取、研究内容论证等,论证后将学院同意立项资助的项目申请书、学位证和毕业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式一份,学院审核盖章)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重点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3、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对与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立项。
4、材料报送时间:
联 系 人: 齐鲁壮
联系电话: 205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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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