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下发的《关于组织编报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年度收支报告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9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就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摸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的范围
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资助的所有项目类型的项目(包括所有已结题和在研项目)经费收支情况均纳入本次摸底。
二、摸底填报材料
1、对结题已超过2年的基金项目(即2013年12月底之前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项目(2013年底前)经费收支决算表”(见附件1)。
2、对已结题2年内(2013年12月和2014年12月底结题),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项目(2013年、2014年)经费收支决算表”(见附件2)。
3、对在研项目(不含2015年底结题的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见附件3)。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摸底请各学院和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确保年度收支帐表一致、帐室相符。
2、对于2013年底(含2013年)前结题仍有经费结余的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5年6月前将结余经费零结余。
3、对于2014年、2015年结题仍有经费结余的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请务必于结题后2年内将结余经费达到零结余。
4、有关说明:1)结转经费:是指在研项目的年末结余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2)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题决算后的剩余资金。
5、项目负责人不如实提供相应报表情况,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抽查,影响学校信用,一切责任由学院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6、项目负责人务必于?xml:namesp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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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