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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高新技术办公室归口管理的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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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学校科研处将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进行组织验收,兵团科技局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的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兵团专项经费100万以下项目(验收材料格式见附件3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和“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建议名单”,于2015310(需进行审计的2015315)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通过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每个项目验收时间为6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PPT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20分钟,形成意见20分钟。
    2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石河子大学版)”,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
二、兵团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项目(验收材料格式见附件4

 1、项目负责人按“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胶装材料1本,并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3份,于2015310(需进行审计的2015315)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审核后报科技局,具体验收方式等科技局另行通知。
    2
、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经费决算需进行审计等工作的提前做好安排。
   2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定于5月底前应结题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因客观原因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须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报兵团科技局业务管理处批准,延期验收申请只能一次。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联系方式:曾明军 2058190  
附件:
1
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2
兵团2014年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高新技术办公室
3
专项经费100万以下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
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5
兵团科技计划体系(最新版)
科研处
2015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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