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单位:
根据《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要求,学校科研处将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清单见附件2)进行组织验收,兵团科技局对兵团科技计划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的项目进行验收。为做好兵团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兵团专项经费100万以下项目(验收材料格式见附件3)
1、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填写“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和“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建议名单”,于?xml:namespace>
项目验收采取会议验收形式,每个项目验收时间为6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PPT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20分钟,形成意见20分钟。
2、项目通过结题验收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石河子大学版)”,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
二、兵团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项目(验收材料格式见附件4)
1、项目负责人按“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要求”胶装材料1本,并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一式3份,于
2、项目通过结题验收后一周内,项目负责人填写“兵团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将验收专家意见和名单替换验收证书相关页,骑马装订纸质版一式3份,连同验收材料纸质版2本报送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务必认真阅读《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项目经费决算需进行审计等工作的提前做好安排。
2、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拟定于5月底前应结题项目全部完成验收。因客观原因项目不能按期进行验收的,项目须提出延期验收申请报告,经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报兵团科技局业务管理处批准,延期验收申请只能一次。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研处高新技术办公室,联系方式:曾明军 2058190
附件:
1、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
2、兵团2014年到期应结题项目清单--高新技术办公室
3、专项经费100万以下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专项经费100万(含)以上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5、兵团科技计划体系(最新版)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