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教学任务承担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工作激励保障条例》,学校采用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的形式,对2016年两学期教学任务按照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和课程分类标准进行了核定,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说明:
1.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评选条件:
(1)精品课程(含国家、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必须是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处于学院排名前30%的课程,同时处于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30%的课程;
(2)一类、二类课程:必须是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处于学院排名前40%的课程,同时处于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40%的课程;
(3)一般课程:一般课程分一般课程A类和一般课程B类两类。一般课程A类必须是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的30%的课程,一般课程B类必须是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综合排名前40%的课程。
2.经核实,2016年符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评选条件的课程共有3038门次。
3.2016年符合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课时统计信息公示期为2017年6月6日至6月8日,欢迎大家登录查看。
4.多名教师讲授同一门次课程的情况,学校只按照学院推荐教师或综合质量评价较高教师信息确定该门次课程教师信息。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学院,由学院做好本学院意见统计整理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截止2017年6月8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附件:[公示]--2016年石河子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课程-定稿.pdf
联系电话:0993-2058182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