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校直属及附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今年暑假期间,由计财处和网络中心共同牵头,其他成员单位积极配合,我校校园卡一期工程建设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校园卡一期建设工程将实现消费及身份认证管理两大功能,其中:消费功能包括餐饮、洗浴、超市、游泳、自助文印、洗衣、直饮水、网费、统一收费平台交费如培训费、考试费等;身份认证管理功能包括学生宿舍门禁、幼儿园门禁、图书馆门禁、借还书、电子阅览等功能。校园卡系统将于2017年9月5日0点正式上线试运行,届时将使用新的校园卡,旧系统于2017年9月4日22:00停止运行,为保障校园卡系统运行顺畅,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党办、学办、研办、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办公室、附属单位(兵团教育学院、兵团竞技体育运动学校)学办委派1名工作人员于9月3日16:00到计财处信息管理科(校园卡工作管理办公室)领取新办理的校园卡。
2、请各单位收到校园卡后及时将校园卡发放给相关学生和教职工,9月5日正式使用新办理的校园卡。
3、校园卡新旧系统用户余额对照表电子版将发放至学生和教职工信息采集QQ群,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下载后及时进行公布,相关校园卡用户若对余额有疑义请及时到校园卡服务大厅咨询。
4、上学期末办理的中行借记卡请尽快激活,否则无法通过校园卡自助圈存机进行转账充值。
5、校园卡系统上线试运行后,计财处将不再委派工作人员到各食堂通过收取现金方式办理校园卡充值,您可以通过校园卡自助圈存机、微信、支付宝、校园卡手机APP“学付宝”、自助服务一体机(现金充值)方式完成校园卡充值。
6、此次未批量发放校园卡的离退休教职工、长聘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和旧卡到校园卡服务大厅单独办理,免费换卡。
7、收到校园卡的学生和教职工请及时试用,若无法正常使用,请于9月15日前到校园卡服务大厅更换,若无明显破坏划痕我们将为您免费更换,逾期不予免费办理。
8、校园卡丢失后请及时挂失,若无法找到需要补办的,学生请通过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补卡,教职工请通过校园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办理补卡。
9、校园卡功能、常见问题、充值等具体使用指南可点击本通知“附件”下载(计财处主页、网络中心主页均可下载)或到各食堂校园卡工作点(以往的现金充值点)现场咨询校园卡工作人员。
10、校园卡APP“学付宝”、校园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扫描地址为“石河子大学主页”->“走进石大”->“二维码应用”。
感谢您对学校校园卡工程建设工作的支持,如有好的建议可联系计财处或网络中心。
校园卡服务电话2057117、2058058。
校园卡系统试运行及发放新办校园卡的通知_617120170831112341.zip
计财处网络中心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