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制定、修订研究生课程简介和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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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要继续坚持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主线,优化结构布局,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健全质量监督,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自治区学位办关于报送“2017年拟申报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三年建设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和石河子大学“关于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水利建筑工程学院决定组织开展学院研究生课程简介和课程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我院全部博士、硕士专业课课程,包含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点、水利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建筑与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和农业工程专业学位领域。

二、修订原则与基本要求

参照《研究生课程内容简介》、《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和《研究生实验教学大纲》模板进行。

三、组织实施

由课程主讲人负责组织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的撰写,学位点负责人统一进行审核。

四、时间安排

20171019上午1200之前,各课程负责人将《研究生课程内容简介》、《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研究生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填写)电子版发到582614436@qq.com

联系电话:2058082(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附件1课程内容简介.doc

附件2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doc

附件32017.10.13水建学院专业课课程库.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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