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日常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教学研究活动开展,学校依据《石河子大学教学基层组织工作管理办法》,在2017年3-12月开展了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7年3月各学院推荐申报学校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的系(教研室、实验中心)。
二、基本原则
以“坚持标准,客观公正”为原则,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和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择优遴选。
三、评选标准
1.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质量地完成各项教学任务,无教学事故发生。
2.教学效果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内专职教师教学水平整体较高,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欢迎。
3.认真组织、安排、协调本科教学工作。不断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课程体系,积极组织教学,教师团队意识强,注重青年教师培养。
4.积极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按计划组织开展教研活动,经常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评课,及时总结和交流教学经验,有详细记录。
5.重视“质量工程”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及常规建设。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教学团队建设、教学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成绩突出。
6.组织机构健全,各种规章制度齐全,教学文档资料规范、完整。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学院要重视教学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基层组织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制定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工作、组织教学研讨、及开展教学建设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教学基层组织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2.按照评选标准,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范围组织评选,遴选出工作量饱满、重视教学质量、重视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开展教学建设的教学基层组织参加校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评选。
3.参加评选的教学基层组织,请认真填写《2017年石河子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申报表》(一式九份)(见附件一),经学院审核推荐后,将申请表和教研活动记录本(原件,不需复印)于2017年12月27日前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办公室。
4.学校将依据学院推荐情况、教学基层组织成员课堂教学情况、教研活动实地督导情况进行审核,择优评选出2017年石河子大学优秀教学基层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