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院(校)人事处,兵团机关有关部门,兵直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2015〕第25号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兵团〔2004〕第3号令)有关要求,定于近期在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举办2018年兵团工程系列工业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2018年兵团从事工程系列工业类专业拟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兵直单位晋升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兵团从事工程系列工业类专业且接受继续教育培训已满三年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兵直单位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在线自学和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培训内容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经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其中在线自学主要学习实时政治和农业机械、化工等方面的内容,集中面授主要学习专业课程,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共计270学时。集中面授期间将组织闭卷考试。在线学习综合测试和集中面授培训综合测试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5月16日
(二)在线自学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6月20日
(三)集中面授培训及考试时间:2018年6月12日报到,6月13日至6月18日培训、考试。
(四)报到和集中面授地点:兵团广播电视大学(乌鲁木齐天山区二道湾一巷100号)
四、报名方法及收费标准
(一)参训学员通过微信客户端关注“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公共账号,点击“继续教育”,填报“个人资料”,做好“报名确认”,缴纳相应费用后,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成功,不再受理退费业务)。
(二)高级培训费908元,中级培训费808元,初级培训费708元,其中证书费8元(此项培训费包括在线自学和集中面授培训费用),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学员培训经费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单位相关经费中列支。
五、具体要求
(一)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教学课程安排,组织好在线学习和集中面授工作,要按照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学员管理。
(二)参训学员要服从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面授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申请、师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证明,由继续教育基地报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批准后,保留在线学习成绩一年内有效。当年网络在线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交费学习。
(三)培训班结束后,继续教育基地要严格依照学员学习、参训情况,认真做好培训评估总结工作。继续教育基地携带学员在线学习合格证书及集中面授合格证书经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后,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现场培训时,需携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此表可在兵团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城网站自行下载)2张(派出单位盖章)、近期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五)食宿费自理(提前预订,由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统一安排住宿)。
六、其他事项
(一)兵团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韩壮丽 许照阳:0991—2896463 2896460
(二)在线学习技术问题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韩壮丽 许照阳:0991—2896463 2896460
(三)兵团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
张玉萍 何灵庆 0991—2896676(兼传真)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鲍春艳
2018-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