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充分发挥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及教学督导方面的主体作用,依据《石河子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石大校办发【2019】26号)和《石河子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石大校发【2018】170号)文件精神,2019-2020-2学期期初学院已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了督导工作计划并开展工作。为了总结工作经验,加强学校学院间的交流,更好地开展2020-2021-1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现将报送2019-2020-1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及2020-2021-1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2019-2020-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要求
1.学院要根据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在汇总、整理相关材料及讨论的基础上,撰写2019-2020-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要求文字精炼,力求用数据说话,内容包括:
(1)主要的本科教学督导的工作与成绩;
(2)教学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措施;
(3)提高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水平的建议对策。
2.做好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档案建设,及时收集、整理学院督导专家会议、检查反馈等相关文字材料,完成2019-2020-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材料的分类归档工作。
二、上报2020-2021-1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要求
学院督导工作计划涵盖的主要内容:
1.学院督导队伍建设
建立本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建成一支在数量上要能够满足教学督导工作需要,整体教学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注重业务学习与研究,将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见附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2.督导工作计划
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要紧密结合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督导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定期督导组会议制度。
3.督导工作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学院督导专家会议、检查反馈材料等相关文字材料,构建并完善检查督导、信息反馈、持续改进的闭环机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请各学院在9月3日前将2019-2020-2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总结、2020-2021-1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本学期学院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电子版一份发至指定邮箱1285043513@qq.com,纸制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教务处质量科。
联系人:谢彦 电话:2058182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模版)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名单(模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