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八师石河子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驻石单位或在八师石河子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师市所属单位和机构。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项目研究和实施的工作基础,具备完成项目自筹资金能力、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承担师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超过1项,项目原则上应能在其法定退休前完成。
4.研发类项目必须提供科技查新报告;合作项目必须提供合作协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不得多头申报或变换名称重复申报。
5.凡到期超过6个月没有进行验收的项目单位和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6.对申请经费预算经财务概预算论证核减超过30%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与申请师市财政资金比例不低于2∶1。
7.《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分年度填写,作为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需按照各类计划申报书格式填写,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八份(A4幅面,小标题使用小三号仿宋字体,正文四号仿宋字体,双面打印,无须另加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与附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至科技处。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1、曾明军(负责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科技攻关、科技合作、兵地融合与发展)
联系电话:2055720
2、郭伟(负责创新创业平台与基地、科技创新人才项目)
联系电话:2055058
3、郜建锐(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联系电话:2058190
请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和各类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附件:1.2021年度师市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师市各类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科研处
2020年11月25日
(说明:相关附件请至科研创新服务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