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有关规定》(石大校发[2017]191号)及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石大校发[2018]96号)的通知,现将启动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2020年度专项的申请对象为人事处认定的我校2020年引进(37人)和培养(18人)的博士,共55人(已获得博士学位证和毕业证且在人事处归档)。
2、申请研究项目要紧密结合国家及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发展战略要求,紧紧围绕本学科、学位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和本人研究基础,密切联系生产实际申报,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学院党委对申报材料的研究方向和意识形态领域进行审核,并以党委的名义推荐上报。
3、对与博士毕业论文内容重复研究的项目不予受理。
4、申请书填报方式:申请者需登录石河子大学科研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一:大学主页——信息服务门户——统一身份认证界面——科研管理系统;登录方式二:大学科研处主页——科研管理系统入口。从“我的项目—项目申报—2020年度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进行申报。其中:“基本信息”需上传(1)加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章的申报单位意见(项目申请书最后一页);(2)加盖学院公章和负责人签章的申报单位意识形态审查意见。(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学院审核盖章);“正文信息”需上传项目申请书。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科研处复审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7日,24:00(周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另请于12月28日(周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七份,由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统一收齐并交至科研处基地与平台管理办公室(行政楼319室)。具体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伟 联系电话:0993-2055058
6、如对名单有异议,引进博士请联系人事处兰国伟老师:0993-2058036,在职培养博士请联系人事处李勇冠老师:0993-2058621。
附件:1、石河子大学科学技术研究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石河子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项目申请书
3、石河子大学2020年新入职及在职培养博士名单
4、石大校发[2017]191号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
5、石大校发[2018]96号 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的通知
6、石大校发[2017]192号关于修订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等5个管理办法(规定)的通知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20年12月9日